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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一,A部分

提高弱势群体学习成绩

标题一是联邦政府对初等和中等教育最大的单项援助项目。关于Title I基金使用的决定集中在州和地区一级的一般指导方针下的学校一级的需求。该法案的关键要素是问责制,它要求教育工作者展示他们努力的成果,而不仅仅是遵守项目规则。

伟德VB有高比例的学生有资格享受免费或减价餐食的学校可以获得联邦政府的拨款。该分配是基于公式的,用于支付资源,以支持标题I的目的和学校的学校改进计划的目标。

关于标题一,家庭需要知道什么:

标题I, Part A是一项联邦拨款计划,旨在提供教育援助,以确保所有儿童都达到具有挑战性的州学术内容和学生成绩标准。

学校课程必须使用基于证据研究的教学策略,并实施家庭参与活动。标题一致力于改善所有学生的教育机会,通过帮助他们:

  • 在常规计划中取得成功
  • 达到年级水平的熟练
  • 提高学业成绩

FLVS全日制Title I学校:伟德VB

资源和联系人:

家长与家庭参与

当学校与家伟德VB庭合作支持学习时,孩子们不仅在学校,而且在一生中都能取得成功。FLVS一直认为孩子的教育是学校和家庭共同的责任。尽管父母们来到学校的背景、主要语言和需求各不相同,伟德VB但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取得成功。Title I, Part A加强和/或扩大了要求,涉及Title I学生的家长与他们的学校合作,以提高学生成绩。

家长和家庭参与计划

学校家长联络员的角色是以学校为基础的,并在每个标题I, A部分学校确定。该职位的职责包括与家长、员工和管理人员合作,通过培养能力和增加家长的参与来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学校家长及家庭参与联络人:

FLVS家长关系:

父母的知情权

每年,学区必须通过我们的全日制学校发布一封信,让任何家长都可以询问他们孩子的任何一位老师的信伟德VB息。根据联邦法律,父母有权知道:

  • 所有第一标题学校都必须只伟德VB雇用国家认证的教师和高素质的教学辅助专业人员。如果在任何时候你的孩子是由一个没有认证的老师教的,你的学校会通知你。

此外,家庭有权:

  • 询问您孩子的老师和/或辅助专业人员是否符合他们所提供教学的年级水平和学科领域的国家认证或资格要求。
  • 询问教师和/或辅助专业人员是否在紧急或其他临时状态下教学,而国家资格或许可标准已被放弃。
  • 要求有关教师和/或准专业人员的学士学位专业和该教师和/或准专业人员持有的任何其他研究生证书或学位的信息,以及该证书或学位的学科领域。

如果您希望收到这些信息,请与您孩子的学校校长联系。

转型期家庭

根据联邦法律,通过麦金尼-文托无家可归者教育援助法案授权,FLVS地区无家可归者教育计划,过渡中的家庭,通过消除因无家可归而造成的教育障碍,提供服务,确保确定的无家可归儿童和青少年能够获得免费和适当的公共教育。《麦金尼-文托法案》将无家可归的儿童定义为“缺乏固定、规律和充足的夜间住所的个人”。

在识别出符合上述定义的学生后,学校人员应向注册主任查询更新的编码。所有学校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正确识别无家可归的儿童和青年,并为他们联系最能满足他们需求的适当人员和/或服务。

联系人:

额外的资源

麦金尼-文托纠纷解决

当发生争议时,学生应立即入学,收到书面入学决定,并被提交给学区联络员,该联络员将根据2001年麦金尼-文托无家可归者教育援助改善法案(42 U.S.C. 11432(g)(3)(E))执行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程序

如果在麦金尼-文托法案下的招生方案发生了招生争议:

  1. 在争议解决前,应家长或举目无亲青年的要求,学生应立即进入原籍学校或当地就读地区学校就读。
  2. 校长须填写电子“选校委员会申请”,并书面说明学校对学生选校的立场及争议的性质。
  3. 家长和/或学生应被介绍给地区无家可归者联络员,联络员应确保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尽快进行解决程序。
  4. 无家可归者联络员应将此事提交给“选校委员会”,“选校委员会”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安排与学校管理部门和家庭的会议,以努力解决争议。达成解决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确定维持学生目前的入学是否符合学生的最大利益。
  5. 如果问题未能解决,学区应向学生或孤身青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提供一份书面解释,说明学区关于择校的决定,包括家长、监护人或学生有权通过学区的入学争议程序和佛罗里达州教育部的上诉程序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无家可归者联络员将在FDOE争议解决跟踪系统中报告该事件。
  6. 无家可归者联络员将向家长、监护人或学生提供FLDOE学校纠纷解决上诉程序表格。该表格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毕并交回无家可归者联络处,联络处应将其与学校提供的任何其他书面文件一起发送给FLDOE。无家可归者联络员将向联邦能源部纠纷解决跟踪系统报告州级上诉。
  7. 在收到上诉通知后,州无家可归者教育协调员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一个由协调员、标题I项目主任和学生援助局局长组成的FDOE小组。专家组应审查争议的全部记录,包括提交的任何书面陈述,并根据儿童或青少年的最大利益作出裁决。
  8. 专员须在收到建议后10个工作天内作出最终裁定。出于教育目的,处长在上述情况下的决定为最终决定。FDOE将向包括LEA无家可归者联络员在内的所有相关各方提供关于上诉的书面决定。

如欲申请此程序,请填写争议解决表格(PDF)并返回FLVS全职(如表格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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